很多老板总认为,员工在下班后“废寝忘食”地“加班”是一种敬业现象。殊不知,这可能隐含着很高的成本。理由有三:
第一,加班的原因并不一定是因为工作任务太重,而是员工的工作效率低下造成的,加班意味着低效率。如果客观工作任务确实很重,那么企业应该及时补充新的人员和岗位才是真正的发展和进步。
第二,加班耗费更多的员工精力和体力,严重透支员工的健康,长期下去,会让一些重要员工不能长期发挥其效能,并且有为公司带来负担的隐患,比如有的机械操作员工因为长时间加班而导致精神失常,造成事故,而企业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第三,加班员工并不一定“务正业”,有些员工在下班之余,名为加班,利用公司的资源,从事其个人事情,同时还领取公司的加班费,很多企业的重要损失、数据丢失等都发生在下班时间,而加班成为企业“藏污纳垢”的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