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确保产品生产制程在可控状态下进行,且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制程管控和产品确认。
三、职责
免费看污的十大app部负责执行相关文件规定。
品质部负责监督执行状况,并责令跟踪相关部门改善。
四、定义
过程质量控制分为生产过程管控和产品确认两种机能;
生产过程管控是指巡回检查生产有无异常,督促改进,消除异常状态;产品确认:按检验指导书要求抽样和检验内容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五、工作程序
5.1环境和作业条件确认。
5.1.1若对环境有要求时,监督生产部门对作业环境加以管控,电子房温湿度需要23+/-2℃,30-70%RH范围内。
5.1.2若对静电防护有要求时,作业时需穿静电衣、戴静电帽,接触电子产品和物料时配戴静电手环,静电手套或指套:
5.1.3若对静电防护有要求时,设备、工装、周转工具等需满足静电防护要求;
5.1.4现场使用的设备、工具、工装、量具等,如需要校验合格使用的,确保校验合格和在合格日期内使用:需按要求执行点检和保养,并清楚准确记录;
5.1.5现场使用工艺,BOM、图纸等生产文件为受控版本且生产产品要求之版本。
5.2 SMT 首末件确认和DIP首件确认,按照《首、末件确认工作规范》操作。
5.3产品更改执行跟踪,按照《产品更改执行跟踪流程》操作。
5.4生产制程原物料和在制品不合格确认后,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操作。
5.5生产制程中的搬运和储存,以不损伤产品为原则,电子元器件产品,需做好静电防护。
5.6因产品不同,各生产线巡检记录表以各工程师定义表格为准。
5.7产品确认。
5.7.1质量工程师负责制定产品检验指导书,内容包括抽样计划、检验方法、检验工具、判定标准、记录表格等,其中抽样计划按照GB2828执行,具体抽样方案可根据产品特点灵活制定。
5.7.2依据各产品检验指导书,达到或超出抽样比例进行抽样,按照其检验内容、方法、标准要求执行。
5.8异常处理。
5.8.1生产量具、工装、设备等异常,导致产品或生产环境不符合要求时,通知其负责维护部门处理,待维修处理完毕,品质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
5.8.2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异常,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负责其产品的质量工程师需责令其责任部门改善并验证其改善有效性,并记录于问题跟踪明细表中。
——原物料或产品不良率大于等于3%;
——原物料或产品有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等缺陷;
——同一问题,发生次数大于等于3次;
——未经与产品开发或客户确认,PC未按要求实施;
——客户要求提交改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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